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

拾金不昧是什麼?

近期社會上沸沸揚揚的討論起拾金不昧的話題,撿到東西還不還或能不能要點報酬,整個社會下降到法律層面的討論,著實令人趕到可悲。

所幸台灣仍有許多拾金不昧的案例,讓人覺得社會依然溫暖。

我猜想Phuket (或者說泰國)應該沒有"拾金不昧"或"物歸原主"等相關的成語,這是由我本身的經歷告訴我的…

我曾經在shopping後,在一家以洋人為主顧的紅酒餐廳用餐,用完後將剛購買的一個小包生活用品遺忘在餐桌上,離開了大約10分鐘車程後才想起來,由於懶的調頭並想說隔天再過來取,因此打了電話要求店員將物品保留,得到的回覆是沒有人看到,也沒有人撿到…

我相信那包物品已經被店員據為己有或瓜分了,我一點都不驚訝,因為在半年前,我遇到更扯的…

話說某天我跟Jinny帶了防水的mp3到某家五星級飯店游泳,並且在該飯店用晚餐,同樣的健忘症發作,離開時將mp3與新買的蛙鏡遺忘在游泳池邊,同樣的,透過電話甚至隔天回到飯店找飯店經理協助,已找不回遺忘的東西。(我用遺忘而非遺失的字眼,是因為東西理應還在原地,只是忘了帶走)

我相信也被某個員工據為己有了,這個防水mp3隨著我潛過綠島、峇里島及普吉島的海域,在我觀賞海底美景之餘,尚有優美的音樂伴隨,東西用久了總會有感情,希望新主人好好對待。

我一直認為東西不屬於你的,就不會想據為己有,這不僅牽扯個人道德,並且還是社會教育的問題,然而泰國人也許認為撿到東西就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一樣,拾者所得吧。

真想比照台灣模式用30%的報酬解決問題,只要把我的mp3還來吧

2 則留言:

914 提到...

前一兩周看到一個新聞,是一個作資源回收的阿嬤撿到一個包,裡面有一百萬,他送到警局去,後來失主有去領。

整個新聞很溫馨,直到我看到失主硬要阿嬤收下一個3000塊的紅包。這阿嬤不是貪心的人,所以是硬收下來的。但是那個失主...拜託,人家幫你撿到一百萬,竟然只給3000塊錢紅包,我覺得好小氣,難看死了。

Young 提到...

對嘛,好歹學學陳光標,一個紅包至少也要一萬....:P